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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丨 发布于2020-04-20
近日,市民刘先生反映:“同是经营性门头房,有的按民用水价收,有的按经营用水价格收取,到底怎么回事?”记者调查了解到,这种现象在济南并非个例,不少经营性门头房水费都被“低估”。济南水务集团表示,今年将核心对经营性混合用水情况进行摸底,执行分表计量,严格按用水性质征收水费。
记者调查
同是经营性门头房 水费标准不一
根据部分市民反映,从经六纬八路口向西,记者看到路北一溜儿门头房,有包子铺、小菜馆等。不少经营业户说,他们的水费每立方米3元多,具体数字记不清了。“我家水费是按民用水价收的,每立方米3.15元。”其中一家小饭馆的老板说,他们这排门头房原本是居民自己住,后来改为商用,但仍按居民用水价格收费。
接着记者来到对面,仅一路之隔,水费情况却不同。一经营菜馆的业户说,他家水费每立方米5元多,是按经营服务用水类别收取的。在菜馆旁的小店,记者询问得知,其水费每立方米3元多,一直是按民用水价收取。“我们也给弄晕了,按理说经营性用水每立方米都应收5.4元,怎么标准不一样呢?”一业户说。
随后,记者又去了经五路、纬八路、双福街、山师东路、西工商河路等地,发现不少类似问题。这种情况在“住改商”门头房上尤为普遍,一些门头房和居民楼混合用水,水价执行的是民用标准。
济南市水务集团工作人员回复:经现场查看,经六路北那排门头房确实是按民用水价收取。“那排房子产权属于省立医院职工,门头房使用的水是从医院总表接过来的,我们将就此事和医院协调,将水价上调。”工作人员说,双福街等地也存在类似问题,他们会逐一协调业户以及附近居民,使水价和用水性质对应起来。
历史原因
户表改造时是民用水 转经营价格未调
济南水务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大概2003年前,济南经营性门头房还不算多,混合用水情况较少,供水相对规范些,经营和居民用水收费是分开的。2003年以后,济南一些经营性门头房如“雨后春笋”般成长,尤其是“住改商”门头房逐步增多,混合用水比例相应增加。
“2005年,伴随着户表改造,济南专门成立了市户表办负责改造事宜。”该负责人说,经施工改造、验收等环节后,户表办将客户资料等转至他们手中。“因当时户表改造主要在居民小区进行,系统默认这部分用户的用水是居民生活用水性质。”他说,从2005年至今已7年过去,其间发生很多变化,一些户表用户的用水性质不断调整,比如很多居民楼的一、二层改作商用等,但其仍在享受民用水价格,导致一些偏差,这算是历史遗留问题。
“这种情况在一些老居民楼附近很常见,去年我们共查处了300多户经营性用水被‘低估’的用户,并对其价格进行了上调。”该负责人说。
文件更迭
2005年之后开始明确分表计量
济南水务集团相关人士介绍,现在很多经营性门头房都是和居民楼等混合用水,收费过程中很难操作。为此,这些年相关部门出台了一些文件。
2005年前的相关文件只简单提出应根据不同用水性质收费,没具体说到底怎么办。2005年,济南市物价局联合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下发了济价格字[2005]98号文,其附件《济南市供水分类价格细则》对混合用水户作出明确界定:凡是不同用水性质共用一块水表计量的,应主动联系供水单位办理单独装表计量,不具备单独条件的,可安装二级计量水表。“这份文件明确提出了分表计量的做法。”相关人士说。
2007年,济价格字[2007]138号文出台(济价格字[2005]98号文被废止),其中明确提出“不同类性质用水应实行分表计量,不能单独安装计量表的,由用户与供水单位协商各类用水比例,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报价格主管部门裁定”。
“去年5月1日,《济南市城市供水条例》正式实施,针对混合用水情况,进一步明确了不同情况收费适用标准。”该人士介绍,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同一用户不同类别的用水应当分表计量,由于用户原因不能分表计量的,按照相应的较高类别适用水价;由于供水企业的原因不能分表计量的,按照相应的较低类别适用水价。
混合用水户“差价”损失几百万
“文件和条例说得挺明白,咋还有那么多漏网之鱼呢?”一些市民表示质疑。
济南水务集团工作人员表示,政策中对混合用水收费作出明确界定,但现实中却存在不少制约。就总表用户而言,济南目前有总表用户2万多个(主要包括四区,历城除外),混合用水的达2000多户。其中,经营性门头房混合用水的,80%以上都未分表。
“分表计量比例太少,这让我们的收费工作难度很大。”该工作人员说,对未分表用户,只能采取差价收费法,即“二遍收费”,先根据价格较低性质用水统一收费,之后再征收不同性质用水的差价。“比如一些‘住改商’门头房里居民用水和经营性用水混用,我们第1遍会根据抄表数,按每立方米3.15元统一征收,第2遍会根据经营性门头房用水量,征收2.25元的差价。”
该工作人员说,这种收费方式有几个弊端:一是操作起来非常复杂,在判定各种性质用水量时难以*;二是容易引起一些业户抵触情绪,引发矛盾。“去年总表加户表混合用水户,保守估计差价至少应在1000万左右,但实际才收了450万,连一半都不到。”
现实困境
人手不足 大规模排查有困难
“早在去年,我们对300多混合用水户下达了《分表业务告知书》,但几乎没人回应。”该工作人员说,分表计量后,一些按民用水价计算的商家水费将面临上调,此外还需自行承担分表计量改造产生的配套费、设计费、施工费等。“出于成本考虑,商家主动分表计量的可能性很小,我们又不能对其进行处罚。”他说,对因用户原因未分表计量的,按文件应收取较高类别水价,但具体收费过程中很难执行。
“混合用水户逃差价情况很普遍,我们日常工作也一直在排查,但效果不理想。”该工作人员说,一方面,他们人手有限,整个用水管理科加起来一共十几人。这十几人除征收差价外,还肩负着用水市场管理、落实工单、对内复查等工作。济南四区户表加总表用户共50多万,以目前的人力,仅普查总表用户也得花1年。另一方面,因一些水表位置隐蔽、距离经营性门头房较远等情况,抄收水费中不易发现一些违规行为。此外,即便他们查出了类似行为,因混合用水涉及普通居民用户,也很难通过停水等方式促使业户补齐差价。
应对之策
今年将核心对经营性门头房摸底
“今年,我们将核心对经营性混合用水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查清其收费标准、是否分表等。”水务集团相关负责人说,现在济南一些经营性门头房其实也分好多种情况,比如经营饭店、烟酒、五金等,像五金、烟酒这种门头房可能用水量很少,而饭店等门头房用水量则较大。“下一步,我们将细化工作,针对不同类别的门头房,采用不同的办法。”
该负责人说,在排查中一旦发现水价被“低估”,工作人员将对其进行调价。“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较好的办法还是对混合用水户分表计量。”他说,下一步将会和用户积极沟通,大力开展分表计量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区分不同性质用水并收费。“如果用户不予配合,我们将联合稽查大队对其进一步做工作。”他说,此外,他们还将对此征求广大用户意见,争取做到让广大用户满意。
提个醒
如何办理分表计量业务?
记者从济南水务集团了解到,办理分表计量业户,需遵循以下几个流程:
首先,用户需主动提出书面申请,带着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月水费发票复印件等,到水务集团客服核心领取申请表格,工作人员会进行受理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其次,工程监管人员会组织设计院、管线运营部门和用户对现场情况进行勘察,并出具相关意见;营业部、稽查大队也会安排勘察,并对原表欠费情况、安装水表的年代等作出反馈。
再次,若符合条件,客服核心将予以办理;若不符合条件,工作人员将如实告知客户,并将工单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