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对买房常识一无所知的购房小白,拜读网络上的买房攻略帖子,学习别人的买房经验是必须的,梳理清买房的流程也是必要的,买房程序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如果需要贷款,也需要花时间去研究下买房办贷款流程,只有知道了这些程序办理起各种手续才会得心应手,不慌不忙。
管城区
郑东新区
高新区
中原区
二七区
经开区
金水区
中牟县
航空港区
惠济区
新郑市
上街
荥阳市
平原新区
郑州周边
新密市
巩义市
登封市
其他
不限
一室
二室
三室
四室
五室
五室以上
不限
刚需
养老
投资
名校周边
地铁周边
不限
6千以下
6千-1万
1万-1.5万
1.5万-2万
2万-3万
3万以上
热心网友   丨 发布于2020-04-21
近日,网记者电话咨询各银行网点个贷经理,多被告知目前房贷还在执行基准利率,但是置业顾问普遍反映,多家银行正在上调或者已经上调首套房贷利率至基准利率的5%—10%不等,二套房利率基本还是执行1.1倍的基准利率,部分银行在1.1倍的基础上再上浮5%。
在全国范围内房贷利率一再上调的趋势下,转贷成功即可降低贷款利息,每个月可减轻不小的还款负担,同时也可省去提取公积金的麻烦。商贷转公贷受到不少被商贷利率上浮影响、以及前期不满足公积金贷款资格的购房者的关注。本期《买房360》为您解答武汉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方面的问题。
20年50万元贷款 商贷还款额多14万元
据了解,目前5年期(不含)以上的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50%,而银行的基准利率为6.55%。但实际情况中大部分银行按照基准利率操作,有的甚至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5%-10%。按基准利率上调10%算,利率为7.205%。
以首套房贷款50万元,20年期为例:公积金贷款连本带息总还款额约为75.918万元,按银行基准利率贷款总还款额约为89.822万元,上浮10%约为94.482万元。
选择等额本息还款的话,公积金贷款月供3163.25元,基准利率贷款月供3742.6元,上浮10%月供为3936.75元。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以基准利率贷款比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总额高出近14万元,月供高出580元左右;以基准利率上浮10%来算,还款总额更高出18万元有余,月供高出770元出头。在武汉商贷利率普遍上浮的情况下,对于已经缴纳公积金而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购房者来说,如果能够转成公贷的话,总还款压力、月供负担自然能减轻许多。
哪些人能申请:信用好 无其他贷款
首先申请人必须在武汉工作,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缴存时间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且还款信用记录良好,拥有房屋产权证,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等。如果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大于商贷余额,可以考虑全部转贷,借款人为贷款房屋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只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如果选择部分转,借款人应为原先商业个贷的借款人。
申请“商转公”具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在武汉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
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4、申请人同意提供核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6、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商业贷款正常还款年含年以上且无逾期还款记录。
8、组合贷款不能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9、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
“商转公”额度较高60万 贷款期限不超过原商贷剩余年限
按规定,在原商业个贷余额万元(含)以上整数内,并且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较高贷款60万元的限额。
在公积金贷款期限规定以内,*长不超过原商贷剩余的贷款期限。如果是部分转贷的话,剩余部分商业个贷期限应当与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致。商贷已经还款的年限+转之后公积金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
武汉18家银行受理公积金贷款
据介绍,商转公贷款时,公积金贷款有两种发放方式:先结清商贷后发放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直接划入原商业个贷还款账户。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当你选择后者时,商业个贷承办银行与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应为同一家受委托银行。
目前参加业务的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18家银行。另外,结清了原公积金贷款,你又重新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还是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对于符合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接下来的就是了解“商转公”的具体办理流程了。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第1步 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原商贷银行:
第2步 提交申请
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原商贷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5、由管理核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6、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管理核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步 贷款受理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 签订合同
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在银行指引下与管理核心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第五步 预存资金
借款申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六步 贷款发放
管理核心发放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七步 办理抵押
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手续(此程序由担保公司办理)。
八、办理网点
受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委托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银行有18家: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汉口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农商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深发展银行、湖北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其受理公积金贷款的经办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