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对买房常识一无所知的购房小白,拜读网络上的买房攻略帖子,学习别人的买房经验是必须的,梳理清买房的流程也是必要的,买房程序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如果需要贷款,也需要花时间去研究下买房办贷款流程,只有知道了这些程序办理起各种手续才会得心应手,不慌不忙。
管城区
郑东新区
高新区
中原区
二七区
经开区
金水区
中牟县
航空港区
惠济区
新郑市
上街
荥阳市
平原新区
郑州周边
新密市
巩义市
登封市
其他
不限
一室
二室
三室
四室
五室
五室以上
不限
刚需
养老
投资
名校周边
地铁周边
不限
6千以下
6千-1万
1万-1.5万
1.5万-2万
2万-3万
3万以上
热心网友   丨 发布于2020-04-21
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是指政府*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按优惠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近年来,重庆公租房*建设力度逐渐加大,目前已由大规模建设阶段逐渐进入建设、分配、管理并重阶段,政府也积极在政策上加以落实公租房的管理,以《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为依据的重庆公租房政策也充分显示了政府对于规范公租房市场的决心和力度。
一、政策依据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7月1日施行)。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范围
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人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人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而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2、收人限制
单身人士月收人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人不高于3000元。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人、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重庆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人限制。
三、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人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悄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申请流程
1、登录市公租房网站或直接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
2、将纸质材料提交市住房保障机构指定的受理点;
3、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完成初审;
4、市住房保障机构完成复审;
5、市住房保障机构进行公示;,
6、摇号配租;
7、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
8、发出人住通知;
9、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
五、配租面积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2人以下(含2人)选择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含3人)选择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
六、租金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
费并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市住房保障机构等相关部门研究确定。租金实行动态调整,每2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七、租赁期限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每次合同期限*长为5年。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八、退租情形
1、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地风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的收人标准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2、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转租、出借的;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在公共租赁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也必须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3、承租人在合同期满或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退出。确有特殊困难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限;拒不腾退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必要时市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九、购买公租房条件
承租人租赁5年期满.可申请购买居住的公租房。售价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市住房保障等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购买公租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十、购买公租房与普通商品房的区别
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可以继承、抵押。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重庆市公租房市场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而趋于规范,同时政府对政策的制定也逐渐细则化、具体化。2013年8月,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重庆市公共租赁房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已将辖区政府、部门和单位履行公租房建设管理、房屋管理和社区管理公租房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考核将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租房小区居民、商户代表参与评议,群众满意度在百分制中占了15分。可以预见,政府在公租房市场上的大作为将会产生大效果,未来市场将逐渐进入良性的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