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对买房常识一无所知的购房小白,拜读网络上的买房攻略帖子,学习别人的买房经验是必须的,梳理清买房的流程也是必要的,买房程序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如果需要贷款,也需要花时间去研究下买房办贷款流程,只有知道了这些程序办理起各种手续才会得心应手,不慌不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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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丨 发布于2020-04-21
房产过户费用有下列几项,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1、契税:普通住宅:均价低于5000元/m2,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高于5000元/m2的,面积超过144m2的,用于其它用途的,评估价*3% .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规定是卖方交,可是如今很多都是买方啊)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五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五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五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根据规定,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少有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享受契税下调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不足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下3、实际销售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契税征收标准90平米以下的是一个征收标准,90-144平米之间的是一个标准,144平米以上的是一个标准。二套房、三套房不享受契税优惠政策。一般实行的是首套住房契税的两倍,即3-4%。注:家庭少有住房并不一定是首套房,比如买了套房子又卖了,再购买住房就算二套房。但是名下确实只有一套房子,所以可以申请家庭少有住房。契税税率实行3% ~5%的调整幅度。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契税计算方法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当计税依据确定以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新房应纳税额 = 计税依据 × 税率二手房应纳税额=二手房税率×房地产评估价名词解释: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发布)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规定: “五、明确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 为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大力发展省地型住房,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以及信贷、税收等方面,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给予优惠政策支持。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各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具体标准要报建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备案后,在2005年5月31日前公布。” 3、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头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3号)规定: “现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中头次购买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头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规定: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少有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少有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征收机关应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征收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二)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