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对买房常识一无所知的购房小白,拜读网络上的买房攻略帖子,学习别人的买房经验是必须的,梳理清买房的流程也是必要的,买房程序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如果需要贷款,也需要花时间去研究下买房办贷款流程,只有知道了这些程序办理起各种手续才会得心应手,不慌不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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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丨 发布于2020-04-21
贵阳限购令细则是为了逐步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而提出来的准则。贵阳限购令细则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一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月16日,贵阳市公布《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通知》规定,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自实施意见实施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内,暂停向其出售贵阳市核心城区人口密集、房价过高一环内的住房。
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对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作出具体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通知要求,尚未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其他城市也要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出台住房限购措施。
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筑府发〔2011〕1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20号)精神,切实稳定我市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我市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关注民生和我市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推进城镇化带动战略,大力推进城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要继续增加土地有效供给,进一步加大普通住房建设力度,加快个人住房系统建设,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的责任,引导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明确新建住房价格增长控制目标
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严格控制2011年我市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去年全国平均值。
三、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全市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以及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和机制,实现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发展,运用实物配租和租赁住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着力解决刚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的住房困难。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等政策,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政府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的同时,运用土地供应、*补助、财政贴息或注入资本金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融资平台作用,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在商品住房建设中按一定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由政府按建安成本价回购。
四、强化住房用地供应管理
增加土地有效供应,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年度供应量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尽快落实2011年度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2011年全市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监管,严格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土地主管部门在竞买人参加招拍挂出让土地时,除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要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
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税收政策
对个人购买住房转手交易的按有关国家规定执行。税务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核心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
六、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关于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由市级统建,做好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等工作,逐步完善房地产统计基础数据,在2011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范围内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搭建网络平台,实现个人住房信息的集中统一和互联互通,力争在2011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
七、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严格二套住房购房信贷政策,抑制*投机性购房需求,对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的家庭,按国家规定执行。银监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八、合理引导住房需求
市住建、地税、社保等部门要在2011年2月20日前出台我市住房限购实施意见,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自实施意见实施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内,暂停向其出售贵阳市核心城区人口密集、房价过高一环内的住房。
九、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对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客观报道房地产市场动态,正确评价市场形势,稳定市场预期,倡导理性消费,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舆论支持。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