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对买房常识一无所知的购房小白,拜读网络上的买房攻略帖子,学习别人的买房经验是必须的,梳理清买房的流程也是必要的,买房程序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如果需要贷款,也需要花时间去研究下买房办贷款流程,只有知道了这些程序办理起各种手续才会得心应手,不慌不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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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丨 发布于2020-04-21
[摘要]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单套建筑面积被限定在60~90平方米。2009年12月28日,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公布了《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新办法”)。新办法将取代2005年11月实施的《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下称“老办法”)。
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单套建筑面积被限定在60~90平方米。2009年12月28日,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公布了《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新办法”)。新办法将取代2005年11月实施的《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下称“老办法”)。
这是郑州市政府第2次公布“新办法”的征求意见稿。2008年11月,征求意见稿第1次公布时,将单套建筑面积限定在60平方米以内。郑州市政府法制局法规处工作人员表示,经济适用房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政府立法过程特别慎重,在第1次征求各方意见后,对征求意见稿再次论证修改并向社会公示,再次征求市民意见。
【销售对象】今后经适房只卖“低收入”群体
今后,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对象,将由原来的“中低收入”群体转变为“低收入”群体。“低收入”群体如何界定?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称,主要从收入和住房两方面界定。
其中,在收入方面,老办法规定是“夫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四倍”,新办法改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为275元/月)的4倍(1100元)”。
目前,郑州市廉租房保障对象是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低保标准2倍的家庭。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标准都与城镇居民低保标准挂钩,实现了保障性住房体系内标准的无缝对接。
对家庭住房情况,老办法要求“无住房或者三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新办法中改为“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
据了解,在户口年限上,新、老办法均是要求“具有郑州市区城镇户口3年(含3年)以上”。但由于目前高校学生上学已不带户口,因此这些毕业后留郑工作的“新市民”,如果在郑州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能否购买经济适用房,仍在城中村租房的“蚁族”们非常关注。
【单套面积】限定在60~90平方米
郑州单套经济适用房到底建多大面积?这个问题很多市民非常关心,原因是河南人习惯三代同住,因此小三房的户型受欢迎,住房面积过小不符合市民实际居住情况。
据记者了解,新办法对经济适用房单套建筑面积的界定数易其稿,*终定为“控制在60平方米至90平方米”。同时规定“市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住房状况、家庭人口及市场供求等因素,可适当予以调整”。
与老办法中“单套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8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的住房不低于总套数的60%”的规定相比,新办法实施后,单套经济适用房面积小了不少,小三房的户型肯定将大为减少。
此外,新办法还规定,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面积分别为2人以下(含2人)70平方米和3人以上(含3人)90平方米,超出的部分,购房人应当交纳土地*等相关价款。
【申请流程】要经过“三级审核两次公示”
郑州市政府法制局法规处工作人员介绍,新办法和老办法相比较大的变化就是申请程序更严格、更规范,能更好地防止以前经济适用房申请中滋生的一些问题再出现。
老办法规定,申请人持相关资料直接到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核心申请。新办法规定,申请实行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如图)。审核、公示的时间一般为10日,无论在哪一级审核、公示,发现问题并核实确认的,责任部门都要将结果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选房顺序】将由摇号改为按编号轮候
如何确定选房顺序?老办法对此未作规定,在经济适用房实际销售工作中,一直用摇号或抽签的方式,市民对此也比较认可。
由于郑州市经济适用房销售将由摇号改为轮候,因此新办法也明确了选房顺序:“按‘购房证’顺序号实行轮候制度。”“购房证”顺序号由信息系统在区房管局复审后自动生成。经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核心审核不符合条件退出申请的,后续申请人顺序号依次自动递补。具体轮候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轮候排名中是有前有后的,如果排名靠前的家庭对当期公布的房源位置不满意怎么办?新办法对此规定,“按照轮候顺序参加选房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布的经济适用房房源信息选择一处进行登记。选择购房的申请人应当在选定住房后,当场签订选房确认书,并在规定时间内与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放弃选房的,可以按原顺序号再轮候一次;再次放弃的,重新排序轮候”。
【产权变更】
经适房可变更为商品房
在房屋产权方面,新办法明确经济适用房产权为有限产权,购房人在交纳土地*等相关价款后,可取得完全产权。取得完全产权后,经济适用房性质变更为普通商品住房。
同时,新办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了政府回购的内容:“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优先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房的,政府可优先回购。转让经济适用房时,购房人应当交纳土地*等相关价款。”
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由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核心负责组织实施。回购的经济适用房,出售给已取得“购房证”的家庭。回购的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货币补贴】
弃购经适房可获政府补贴
新办法头次提出了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制度,取得“购房证”的家庭,自愿放弃购房资格转购普通商品住房的,对其购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部分给予一定的货币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和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通过货币补贴,可以增加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