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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丨 发布于2020-04-21
[提要]2012年的住房保障工作究竟该如何推进,民革政协委员张守志提出了“将住房保障法制化”的观点,他建议国家加快住房保障的立法进程,尽快出台我国住房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对住房保障的各个方面进行界定,使住房保障工作真正步入有法可依的发展轨道。
2012年的住房保障工作究竟该如何推进,民革政协委员张守志提出了“将住房保障法制化”的观点,他建议国家加快住房保障的立法进程,尽快出台我国住房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对住房保障的各个方面进行界定,使住房保障工作真正步入有法可依的发展轨道。
现状:地方落实住房保障“缺斤少两”
张委员指出,目前许多发达国家都是通过立法,从法律层面上确定保障性住房建设、准入及退出机制管理,实施有效的动态监管,进而保障了政府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
据介绍,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启动住房制度改革以来,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规定,但目前尚未就住房保障进行立法。
鉴于目前各地在建设保障房,推进住房保障过程中所遇到的种种问题,张守志委员认为,这主要是住房保障法律缺失所造成的,由于没有明文的法律法规,住房保障工作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加以干预,有关政策的实施缺乏法律层面强有力的保障,进而缺乏制度层面的规范性、稳定性和权威性。
“*终导致国家住房保障的具体措施,在地方‘缺斤少两’,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张守志这样认为。
支招:尽快对“九大项”立法
2012年国家对推进保障房建设的力度有增无减,要求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700万套,基本建成量达500万套。如何确保各地方政府顺利完成任务?如何保证保障房的“三公”分配?张守志建议尽快制定出台住房保障法律法规。
在提案中,张委员梳理了关于住房保障亟待立法界定的九个方面,其中包括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土地资金来源、保障对象、供应标准、分配管理、准入退出、保障措施、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政府责任等。使住房保障工作真正步入有法可依的发展轨道。”张守志强调。
提案:为保障房用地开辟“绿色通道”
如果2012年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700万套,所需土地面积也将维持在高位。不少委员认为,这对于我国目前的土地供应体制而言,难度非常大。地方政府如果满足上述保障房用地需求,且不想对商品房用地形成“挤出效应”,就要进一步增加土地市场总量的供应。
但是,如何在有限总量中让保障房占有一席之地?张守志委员提出两点建议,其一,应该建立保障性住房专项土地储备制度,按照专项规划,在年度计划用地指标中,储备下一年度的建设计划用地;其二,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审批和供应的“绿色通道”,确保土地有效供应。
此外,张委员很支持目前不少城市在探索并已部分推行的“限房价,竞地价”的保障性住房用地出让方式,如苏州的定销商品房,其特点是在保证国有土地出让金应收尽收的同时,限定房屋的较高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