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对买房常识一无所知的购房小白,拜读网络上的买房攻略帖子,学习别人的买房经验是必须的,梳理清买房的流程也是必要的,买房程序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如果需要贷款,也需要花时间去研究下买房办贷款流程,只有知道了这些程序办理起各种手续才会得心应手,不慌不忙。
管城区
郑东新区
高新区
中原区
二七区
经开区
金水区
中牟县
航空港区
惠济区
新郑市
上街
荥阳市
平原新区
郑州周边
新密市
巩义市
登封市
其他
不限
一室
二室
三室
四室
五室
五室以上
不限
刚需
养老
投资
名校周边
地铁周边
不限
6千以下
6千-1万
1万-1.5万
1.5万-2万
2万-3万
3万以上
热心网友   丨 发布于2020-04-20
2010年房地产经历了“调控年”。先是上半年,由“国十一条”引发第1轮调控,“史上*严厉新政”出台。下半年,首套房首付上调、加息等政策陆续出台带动了第2轮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利率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政策一直在不断完善,所以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也会呈现更多的不同。本文将为大家阐述其变化,另附2013年近日利率下的还款金额查询表。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利率变化
变化一:商业贷款首套房贷款首付较低30%
优惠利率调至八五折
房贷市场政策变化之一,即商业贷款首套房首付统一调至30%,之前90平方米首付20%的优惠取消。紧接着,各银行将首套房优惠利率不约而同地调至八五折,彼此“心照不宣”。首套房首付和优惠利率折扣的上调,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头次置业人群的购房需求。
而公积金贷款在首套房贷款政策上,并没有一刀切的从紧,仍然以90平方米为界,实行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即头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较低可首付20%,90平方米以上较低首付30%。
变化二:商业贷款二套房“认房又认贷”政策
首付50%、利率上浮1.1倍
2010年房地产贷款市场又一出镜率极高的词即“认房又认贷”。对于借款人购房时查出名下现有全款购买的房屋,在未出售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仍会被认定为第2套房;对于借款人之前曾贷款购房,即使是贷款购置的房产已结清出售,再贷款时还是会被认定为第2套房。根据二套房政策,如果是被认定为第2套房的购房者,那么再贷款时一律按照首付50%、利率上浮1.1倍来执行。二套房贷款的从严,对于投机*型人群给予有利打压。
变化三:三套房贷款的商业贷款停贷
在三套房贷款上,商业贷款和公积金没有像首套、二套房贷款那样“各行其是”,而是在贷款步调上达成一致,对第三套房严禁发放贷款。同时,严格按照“认房又认贷”的认定标准,如果借款人名下有过两套全款住房且未出售,或是借款人名下有过两次贷款纪录的情况,无论贷款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都无法使用商业贷款或是公积金贷款再购房。三套房的停贷直指*投机型人群,使得宏观调控政策从真正意义上能够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买房,对平抑北京过高的房价走势较为有利。
贷款利息计算方式
贷款利息=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贷款金额*天数*日利率=贷款金额*月数*月利率=贷款金额*年*年利率
贷款天数=实际公历天数(如1月1日至5月24日应该为1月实际天数+2月实际天数+3月实际天数+4月实际天数+5月24天)算头不算尾.
日利率=年利率/360
月利率=年利率/12
注: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均为年利率
计算方法分两种:
(1)定期计息
定期计息的贷款,规定每季度末月20日为结息日,计息期为上季末月21日起至本季末月20日止。
计算公式=计息积数×(贷款年利率÷360)
(2)逐笔结息
逐笔结息即利随本清的结息方式。
贷款利息=贷款金额×贷款天数×(贷款年利率÷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