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对买房常识一无所知的购房小白,拜读网络上的买房攻略帖子,学习别人的买房经验是必须的,梳理清买房的流程也是必要的,买房程序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如果需要贷款,也需要花时间去研究下买房办贷款流程,只有知道了这些程序办理起各种手续才会得心应手,不慌不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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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丨 发布于2020-04-20
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很多人总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下文就为大家详细介绍黔西南公积金贷款条件、黔西南公积金贷款流程以及黔西南公积金贷款额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黔西南公积金贷款条件
第五条 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借款人自住住房;
(三)申请时已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可在一次性补缴12个月住房公积金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建房;
(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具有真实、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以及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有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的付款凭证(在黔西南州辖区范围内购买90平方米以下首套自住住房的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比例较低不得低于20%),大修自住房为40%;
(八)有委托人和受委托商业银行认可的房产进行抵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作为保证人;
(九)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十)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的借款人,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已建公积金但未连续足额缴存一年以上或提起使用过公积金未缴满一年以上的;
(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已婚的含配偶信用)中超过以下违约记录标准的,均不能受理贷款申请,近2年内个人贷款还款违约记录连续6期(含6期),累计12期的,(经核实属偶然性或非恶意主观原因形成的除外);
(三)采取非法手段伪造资料证件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四)同一套住房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五)无合法、有效房产作抵押的;
(六)夫妻双方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的。
二、黔西南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条 贷款额度按《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购、建房贷款额度按不高于其所购(购房包括:购商品、购经济适用房和二手房)、建(建房包括:新建、翻建、增建和大修)自住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的70%确定,其中大修自住住房按不高于其大修房屋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的60%确定。根据《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购、建自住住房较高贷款限额暂定为30万元,大修自住住房较高贷款限额暂定为10万元。
第十一条 借款人的月还款额按不高于借款人家庭收入的50%核定。
第十二条 贷款期限按《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购买、建造自住住房贷款期限*长不超过20年,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期限*长不超过10年。(贷款*长期限同时不得超过抵押房屋的剩余使用年限的前一年)
第十三条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利随本清)的,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从次年的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标准。
三、黔西南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2十二条 贷款申请,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借款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向管理部提出贷款申请。
第2十三条 贷款受理(受理贷款申请时,应一次性告知借款人贷款申请所需资料),管理部信贷经办人员应与借款人进行面谈并对申请人贷款资料进行贷前调查、核实,符合贷款条件的,指导借款人填写《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申请审批表》,并将受理的贷款资料分别录入信息系统,初步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在3个工作日内(各管理部根据具体情况报送,*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报送州核心审批。
第2十四条 贷款审批 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实行“三级”审核、审批制度。
(一)各管理部信贷经办人员对借款人申请资料进行初审,经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报州核心信贷科,信贷科对借款人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信用状况和借款的可行性等进行复核审查、提出复审意见,较后报核心领导审批。审批通过的由管理部向借款人开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通知书》、《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申请审批表》。对不准予贷款的应当向款申请人说明原因。
(二)借款人持《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通知书》、《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到受委托银行等单位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借款人持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手续到管理部出具贷款资金划转证明。